關於競賽
辦理目的:為鼓勵學生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提升我國資訊教育水準,特舉辦本競賽。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中山大學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競賽日期
第一階段(初賽):109/09/27(星期日)
第二階段(決賽):109/10/09(星期五)
獎勵方式
第一名1隊,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第二名2隊,每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第三名3隊,每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佳作若干隊。
1. 得獎之隊數可視實際比賽之成績表現加以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獎金則視實際情況調配,以不超過獎金總額度為限。
2. 每組得奬獎金隊數每校不得超過2隊,得獎各隊之隊員可獲部頒獎狀乙紙,所得之獎金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3. 教練可獲部頒獎狀乙紙,第一名隊伍之推薦單位可獲部頒獎牌乙面。
4. 擇優推薦最多15隊,報名參加國際大學程式競賽亞洲區臺灣賽區,但各校不得超過2隊,獲推薦之隊伍必須符合之參賽資格,遇有無法參加之隊伍則依成績分數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獲推薦隊伍其參賽資格以原參加競賽隊員為原則,由國際大學程式競賽亞洲區審核通過後將代繳報名費。
5. 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隊伍如參加國際大學程式設計競賽亞洲區域賽,依照競賽成績與賽區規模分配名額(Participation slot)之晉級隊伍並可取得決賽權者,得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每隊3位隊員及1位指導教練(需為同校教師)參加決賽之來回經濟艙機票費及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