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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及注意事項

競賽說明

  1. 分為初賽與決賽進行。
  2. 初賽

(1) 採網路線上競賽方式進行。由主辦單位統籌全國初賽,並由各校協辦執行。

(2) 協辦初賽的學校,其職責:

  • 提供負責單位及聯絡窗口。
  • 提供電腦教室做為競賽試場,執行競賽環境之安裝事宜。

(3) 派人監考、核對參賽隊員身份、維持考場秩序、處理偶發事件等。

(4) 每校不限隊數參加初賽。主辦單位將依初賽成績排列優先順序,於網站公告每校可晉級參加決賽之隊伍。晉級隊伍成績至少答對題數1題以上(含),始可由該校推薦晉級參加決賽,惟每校最多6隊參加,且晉級之隊伍不可更換隊員。

(5) 若學校報名隊伍達2隊以上(含),始可成立初賽試場,惟離島及偏遠地區學校可不受此限;僅1隊報名或因故無法辦理初賽時,則由主辦單位協助該校參賽隊伍到附近協辦學校參加初賽。

(6) 前三年度競賽獲得獎勵前三名隊伍之學校,得由該校自行命題及舉行校內初賽,並推薦最多6隊晉級參加決賽。

    3. 決賽

(1) 採實機競賽為主。

(2) 限初賽晉級隊伍參加,每校最多6隊參加。

(3) 競賽分南、北二區同時進行,北區包含: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宜蘭、花蓮、金門、馬祖。南區包含:彰化、雲林、南投、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等地區。


注意事項

  1. 競賽使用的作業系統為GNU/Linux或Windows。硬體設備及作業環境由主辦單位提供及設定,參賽者不得任意更改設定;競賽使用的軟體、硬體詳細資料及各程式語言之編譯環境參數,將於競賽網站公布。
  2. 不得於程式碼中改變系統預設之編譯環境及行為,違者將視同違反競賽規則。
  3. 每一參賽隊伍僅可帶A4大小紙張25頁,且可事先在紙張單面上筆記,反面為空白,並於報到時將所攜資料備查,不可攜帶可讀寫的任何機器設備、軟體或資料,含智慧型手機、電腦、書籍、手冊、終端機、計算機、電子字典、隨身碟、PDA以及可做通訊用的電子裝置等。
  4. 競賽開始進場時,該參賽隊伍之參賽隊員須全員到齊,否則不得入場參賽。
  5. 主辦單位有權對競賽中的突發狀況做處理,但競賽題目與評分由裁判作決定,且其決定即為最後的結論,參賽者或教練不得對裁判的決定提出異議。
  6. 參賽隊伍除了與同隊隊員交談或經由主辦單位指定之工作人員及系統維修人員請教系統相關問題,如系統錯誤訊息等,不得與其他人員或不同隊之參賽隊員互相研討觀看。
  7. 同隊參賽隊員請務必小聲研討,以不影響其他隊伍為原則。
  8. 競賽進行中,參賽隊員可至試場外飲用茶水、如廁,惟不得與他人研討試題。
  9. 參賽隊伍有任何違反競賽規則或破壞競賽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者,得取消競賽資格。
  10. 報到及競賽期間務必攜帶學生證,否則無法參加競賽,競賽開始後,遲到20分鐘者不得進場。
  11. 如於競賽期間發生颱風、水災、地震等重大天然災害、法定傳染病疫情、空襲、火災等重大事故時,競賽是否照常舉行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競賽若順延舉行,將於二個星期內補行辦理。
  12.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疾病之發生,主辦單位得配合政府相關規定或疫情發展狀況採取對應防疫措施,各隊伍應隨時注意主辦單位公告資訊並遵守相關規定,如有違規之情事經勸阻無效者,將取消入場及競賽資格,以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相關防疫措施舉例說明:如戴上口罩始得入場、書面報告替代賽前說明、依照指定時間入場、提供餐盒或包裝食物、停辦活動等。將依疫情狀況公告相關措施。